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4〕1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2020-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评选名额:我校可推荐省级等额候选人18名、省级差额候选人10名,各学院(部)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详情请见校内官网)。
3.评选办法:根据《博彩论坛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闽医大〔2021〕66号)文件执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2020-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名额:全校推荐候选人677名,各学院(部)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3.评选办法:根据《博彩论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闽医大〔2021〕65号)文件执行。其中,参加评选的学生以2023-202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为准。
二、规范评审流程
各学院(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做好评审工作。本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过程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评审方式,并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
三、工作进度
9月27日前,完成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部)评审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的申请流程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辅导员及时组织班级评议,并提交推荐意见;完成学院(部)审核、推荐及上报等工作。学院(部)须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推荐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评人并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最终确认推荐人选。(参评人以PPT答辩的方式进行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2日前,召开集中初审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各学院(部)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对各学院(部)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集中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10月20日前,召开学校评审会、公示审定结果等工作。组织召开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初审通过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并将最终获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完成评审报告撰写、审批等工作。
10月22日前,结果报送教育厅。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要将资助育人、诚信教育与评先评奖工作相结合,深入挖掘并宣传优秀学生典型事迹,达到鼓励先进,宣传典型、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严格规范评审程序,按评审标准认真审查报送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准确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若出现报送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报送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等情况,将取消学生的参评资格,空余名额从其他学院(部)备选人选中遴选。
(三)同一学年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获奖情况要以2023-2024学年中所获得的奖项为准,其他学年所获奖项仅作参考。2023-2024学年未缴清学费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无特殊原因未缴清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加强资助信息隐私保护。各学院(部)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信息应及时从官网上撤下。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2862035
工作邮箱:zzzx@hkang100.com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0日